!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防空教育->>正文
人民防空知识讲座
作者:   点击次数:
 

空袭警报信号为:鸣 6 秒、停 6 秒、反复 15 遍为一周期,时间 3 分钟。

解除警报信号为:连续鸣响 3 分钟。

九、警报试鸣

为使市民熟悉和了解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测试防空警报设备的性能和鸣放效果,提高防空警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兰州市人防办每年 6 20 日在近郊四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每年的 6 20 为我省警报试鸣日。

十、群众防空组织

《防空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民防空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

群众防空组织,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我校组建的人防信息应急分队,由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专业 03 级的同学组成,属兰州市人防专业队伍通信营管辖。平时任务是,落实人员编组,锻炼部队,搜集人防信息,执行市、区人防办布置的任务,战时履行参战任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还在扩大,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在为所欲为,发生战争的危险性是存在的。我们一定要增强战备观念,克服和平麻痹思想,提高人防意识,依法保护人防设施,关心、支持人防事业,积极履行人防义务,为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红军长征中的防空作战
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怎样识别防空警报信号
煤气事故的预防和救助
防办机关和事业单位年
青海省人防办行政执法
青海省人防办行政执法
过往群众观看人防宣传

人防简介 || 机构设置 || 党的生活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5-2008  QHR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青海省人防办公室
电话:0971-6111831(处长办)  0971-6111681(秘书办)   邮箱:webmaster@qhrf.gov.cn  青ICP备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