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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防办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
作者:韩德文   点击次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4号文件)下发后,按照国家和兰州军区人防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8]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以及青海省政府主管领导的重要批示要求,我省人防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4号文件的热潮。一是办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学习贯彻的具体意见,认真学习文件全文和国家人防办、兰州军区人防办的通知要求,解读文件的思想精髓、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4号文件精神,把学习贯彻4号文件作为机关各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到实处。三是在第一时间向全省各重点城镇人防办公室转发了4号文件,进一步向各重点城镇人防办重申了对贯彻落实4号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要求各重点城镇人防办结合本地区人防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4号文件,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文件精神及重要性,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通过自下而上的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4号文件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文件内容翔实具体,对今后一个时期人民防空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4号文件明确了新时期新阶段人防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建设目标,是进一步推进人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人民防空工作中困绕多年的一些问题指明了方向。
  首先,要充分认识把握机遇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4号文件的出台开辟了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新纪元,以丰富的内涵构筑了人民防空事业的新定位、新起点,为加快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搭建了新的舞台。面对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理论支撑,省人防办党组带领和指导全省各级人防如何抓住这难得的历史机遇,迎接新挑战、新考验,是迫切需要解决好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把握好而决不能错失这个加快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最佳时期,决不能贻误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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