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动工,1974年投入使用。该工程上下共分7层。平时可容纳610辆汽车(停车面积17500平方米),战时可容纳1万人。 ◆挪威最大的岩洞体育馆和游泳馆,位于奥斯陆南郊新住宅区,1979年开工,1983年完工。工程分三层,并于火车站、中学相连通。掩蔽部可容纳7000余人。 ◆新加坡大力发展民防掩蔽工程建设,目标是为每个公民提供掩蔽设施,其主要途径是对现有9个地铁车站等公共设施进行相平战两用改造。
6、工业经济防护
工业经济防护是民防的主要任务之一。
美国把工业防护列为民防部门的任务。20世纪80年代,民防部门通过研究核袭击下工厂设备防护、人员掩蔽、坚持生产、工业恢复等诸多问题,确定了战时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
前苏联将重要工厂和仓库设在地下。电信部门的主要设施建在市郊地下。采取措施确保城市和重要工业区的水、电供应。
瑞典鉴于现代武器的巨大威力和大部分工业经济设施的脆弱性,规定对工业经济系统必须采取综合防护措施。该国有许多工厂、仓库、油料泵都修建在岩洞内,形成了地下生产体制。
7、民防通信与警报
大体有三种保障体制,或以军队为主,或以邮电为主,或军地兼容形式。
美国采用以军队为主的民防通信与警报保障体制,由陆军战略通信司令部开设并管理的全国民防电话系统、全国民防话音通信系统和全国民防无线电系统组成。他们建立了全国紧急广播系统,可以向全国95%以上的居民发布紧急信息,并可供总统在敌袭击前后迅速向全国民众发表讲话用。
英国采用军地兼容保障。民防通信系统,是利用邮电和民防通信设施,建立从中央、地方到民防区、民防分区、民防小区之间有线电和无线电双向通信联络。民防警报系统,是由空军作战中心的警报控制中心同时向英国广播公司控制中心和英国各主要警察局设在各城市、乡村的控制、警报点发出空袭警报。
德国采用以邮电通信系统为主的保障体制。德国《民防法》规定:"警报工作的任务,……由联邦民防局及下属的各警报局以及警报局下属的各部门来完成。市、镇、乡有义务准备、安装、保养和管理居民警报工作所需的设备。"民防当局"可以责成承担有关国计民生重要任务的行政机关和企业,自己出钱购置和保养用于接收警报通知所需的装置"。
8、民防专业队
一些国家既有现役的民防部队,又有群众性的民防专业队。任务是抢救人员物资,修复被破坏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恢复通信、交通的畅通和水、电、煤气供应,确保生产稳定性和居民的安全。美国《民防法》规定要求各企业按照职工总人数2%-3%组建民防大队、中队或分队,战时按8%-10%组建民防专业队。
瑞士《民防法》规定:"凡不服兵役或退役的20至60岁的男性公民均有义务服民防役。"
瑞典每个行政区拥有大约400人的民防救护队伍,全国约有15万人。芬兰《民防法》规定:"每个16岁到65岁的芬兰公民,有义务执行适合他们体力和健康状况的民防任务。"
9、国防训练教育
世界各国都把国防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许多国家认为,越是和平时期,越要强化公民的国防意识。国防教育的对象不仅是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及其家属,而且还包括各级政府人员、企业工人、农业工人、大中学生,甚至社会各个阶层。
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州、市、区等都设有国防教育机构。各工厂、农场、农庄、机关、学校也都有相应的组织。青年每年要接受法定的军事训练。对普通中学、中等专科学校和技术学校,军训成绩同其他成绩一样要记入毕业档案。高等院校大都设有专门的军事教研室,对学生进行较高一级的培训。
美国要求国防教育要为满足防务需要而培养和造就国防人才。尤其注意在青少年中培养国防人才。为此在国内的四百多所地方高等院校、五十多所中学中开辟了后备役军官训练团,为陆海空部队培养人才。国家专门设有一个名为"陆战队"全国性的青少年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