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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防空的方针、原则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
长期准备,就是在和平时期,居安思危,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人防建设。
重点建设,就是在服从经济建设大局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有重点、分层次地实施人防建设。
平战结合,就是人防建设要在平时和战时发挥作用,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人民防空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 相结合的原则。
4、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人民防空工作实行军地双重领导的体制。人防法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授权领导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5、人民防空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普通坑道、地道、地下室不都是人防工程,只有满足人防战术技术要求,达到一定防护标准的地下防护工程才能称人防工程。
6、人民防空工程的防护作用
按标准建造的人防工程是人员的安全防护设施。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冲击波、光热辐射、核辐射、毒剂、放射性和生物战剂污染空气及常规爆炸碎片等各种杀伤因素的危害。例如,工程最外面的防护门,可使冲击波杀伤半径减少2/3。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上的橡胶密封圈能有效防止烟尘、毒剂污染空气渗入。在工程口部两道密闭门之间是防毒通道或洗消间。在进风口处有滤毒通风设施,能将污染空气过滤成清洁空气,供工程内的人员使用。在排风口一侧设有洗消间,能保障人员在染毒情况下进入工程时的安全。另外,人防工程还有很好的抗地震效果。
7、每年的9月5日试鸣防空警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和国防观念。 1949年9月5日,是西宁市解放日。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01年起每年的9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
8、防空警报信号
我国规定的防空袭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判别方法是:
▲预先警报是人防指挥部根据空中情报判明敌空袭兵器有进入本市空袭征候时发放的一种警报信号。
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