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本办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水平。把法律作为人防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提供条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机关各处和直属单位要把法制宣传融入党建工作全过程。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国家和我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为省人防办全体干部职工,重点为党员干部。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用权为民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本办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自学法制知识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省人防设计院、人防监理公司要把法制教育纳入企业管理日程。 (三)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大力培养干部职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在录用工作人员中,要注重测试应考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推进本办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坚持干部职工自学法律知识制度。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根据《省委宣传部、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青海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精神,制定本办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至2010年。从实际出发,把总体规划分解为年度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考核验收阶段:2008年为阶段性目标考核;2010年,省治办将对本办“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考核验收。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 1、调整充实本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 。 2、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省人防办总体工作之中,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定期检查和考核,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领导干部述职、党员民主评议、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落到实处。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使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全面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新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力求取得阶段性实效。 4、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紧密联系人防工作实际,着重抓好宪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人防法的学习。突出抓好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强化措施,抓好法制学习教育。 5、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效果。通过本办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举办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电化教育、办黑板报、。制作展板、张贴宣传画以及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推动“五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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