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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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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办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工作指导,落实分工负责和各项保证措施。办普法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法律进机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本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进机关"活动,按照本实施意见,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尤其是在做好自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效益,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使"法律进机关"活动成为省人防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期间引导和促进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重要载体。
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普法领导小组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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